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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九项措施

       近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九项措施》印发,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定期分析通报,定期分析通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交流执法经验,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供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借鉴。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兵团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兵团应急系统新入职执法人员的培训,每年组织一次全系统业务复训。建立执法指导帮扶机制,兵团应急管理局每月抽查一次各师市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开展驻点帮扶和对口帮扶。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兵团应急管理局每季度、各师市应急管理局每半年至少一次集中曝光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违法行为以及造成较大社会负面影响等具有普遍意义的典型执法案例,教育、警示、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指导服务企业机制,执法人员每次执法检查要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讲解和测试,并将测试结果记录在执法检查文书内,实现隐患整改闭环管理。严格行政执法问责,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鼓励和保障兵团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积极担当作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发现涉嫌安全生产犯罪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收集完善相关证据,由其依法处理,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组织执法交叉互检和案卷评查,兵团应急管理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行政执法交叉互检和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及时通报互检和评查情况。严格执法处罚自由裁量权管理,定期巡查各师市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使用情况,监督各师市严格按照自由裁量基准裁决。

       来源: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    编辑:陆元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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